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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天津市高校廉洁文化作品 创作征集暨“海河清风”廉洁文化 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7-06-08 09:25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按照市纪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海河清风”廉洁文化公益宣传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和市教育两委《关于举办第六届天津市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暨“海河清风”廉洁文化公益宣传作品征集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天津市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暨“海河清风”廉洁文化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征集活动的组织
   此次征集活动由校纪委牵头负责,监察室、学工部、团委和体育文化传媒系负责具体征集工作。
   二、   征集主题
   活动以“海河清风”为主题,突出反映我市高校、教育系统和我校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果,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实践。展示廉洁文化建设成果,推动我校廉洁文化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三、征集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
   四、作品类别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
   2.书画摄影类。包括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3.艺术设计类。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艺术设计作品。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公益广告类、微电影微视频类、动漫类漫画类、动画类等。
作品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
   五、工作程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基层党组织)将推荐选出的优秀作品于6月15日前将本单位征集情况汇总(附件2)、参赛作品、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3)、参赛作品统计表(附件4)、参赛作品原创承诺书(附件5)和授权确认书(附件6)按类别报校团委,需要报送实物作品的一并上交。每单位至少报送2个类别,每类至少报送1项作品。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师生员工参与,积极推动活动开展,确保参赛作品的数量与质量,使廉洁教育取得实效。
  2.主题鲜明,突出特色。各基层党组织上报作品要紧密结合廉洁文化有关内容,结合本校实际,展示廉洁建设成果,弘扬廉洁教育主旋律,不得偏离主题。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推动活动形成声势。
  4.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中共天津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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