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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天津体育学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06-08 09:28   审核人:

各院、系、部、处:   

为加强我校网络安全工作,提高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统筹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市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决定成立天津体育学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  欢

副组长:张立顺  李  勃  吉承恕

成员由校办公室、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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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研究网络安全整体建设规划,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机制,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

2.组织开展关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保障网络安全建设所需的资金和人员;

3.对各部门日常网络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4.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进行统筹和协调,组织重大事件的研判、调查、处置、上报和总结评估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校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于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的网络安全或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进行专项部署或处置工作。

2.校园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网络安全监控、预警和初期定级工作;负责突发网络安全事件服务器端和网络层面的技术处置与调度工作,并为学校各部门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校园网基础设施的安全,保证校园网络服务不中断;负责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网络攻击、设备故障类事件的处置工作。

3.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舆情监测和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对于涉及师生思想政治方面的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于校内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信息,以及校外恶意诋毁或虚假报道我校的信息,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或正面回复,进行网络舆情正面引导。

4.教务处。负责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网络安全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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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保障和资源调配,提高教师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学生处。负责网络安全应急学生管理工作,保障正常的学生秩序,正面宣传和提高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6.保卫处。密切联系公安部门,负责涉及人为破坏类事件的应急处置;配合完成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于触犯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7.后勤管理处。负责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包括电力保障、交通保障、场地保障等。

   

 

 

                                       

                                天津体育学院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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