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义》(津政发【2015】28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人员
采暖补贴、物业补贴和老职工住房补贴由本院原时间原渠道(农行卡或折)发放;除以上补贴外所有工资项,3月起由社保每月15日原渠道(农行卡或折)发放。
二.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
3月退休金暂由本院全额发放,4月起由社保和本院共同发放。采暖补贴、物业补贴和老职工住房补贴由本院原时间原渠道(农行卡或折)发放,除以上补贴外所有工资项由社保统一发放,发放渠道另行通知。
根据社保中心有关要求,暂不接受更换银行卡号的申请。
特此通知。
天津体育学院
离退休工作管理处
2016年3月2日